案件聚焦:冒险岛“小强外挂”案

案件描述: 2006 年陈某、莫某、王某在互联网上出售冒险岛游戏外挂程序牟利,严重侵犯了该公司和广大玩家的利益。海南省公安厅网监处于 2007 年 1 月分别将三人抓获。

处理结果:涉嫌非法经营罪的犯罪嫌疑人陈某、莫某、王某经检察院批捕并羁押。目前此案仍在继续侦查当中,将在近期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案件回顾:

2006 年 11 月初,我省网监部门接到上海盛大网络游戏有限公司报案称,有人非法制作并在互联网上出售该公司运营的冒险岛游戏外挂程序牟利,严重侵犯了该公司和广大玩家的利益。

海南省公安厅网监处对获取的涉案外挂程序样本进行详细分析后,认定该涉案外挂程序运行时通过破解盛大公司冒险岛游戏客户端程序的保护机制,控制了游戏的进程,篡改了游戏的部分功能,违反了《著作权法》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

经侦查确定嫌疑人的具体位置后,我省网监民警赴上海实施抓捕。 2007 年 1 月 24 日下午 ,在上海市闸北区宝兴路将嫌疑人陈某 ( 男,汉族,江苏吴县人, 1988 年 1 月 16 日 生,上海某高校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学生 ) 抓获; 1 月 25 日下午 许,在海口琼山区府城镇东门里领先网吧将嫌疑人莫某 ( 男,汉族,浙江杭州人, 1969 年 10 月 26 日 生,海口市琼山区府城镇东门里某网吧业主 ) 抓获。 1 月 25 日下午 ,又在澄迈永乐镇将嫌疑人王某 ( 男,汉族, 1979 年生,海南省澄迈县人,无业 ) 抓获。 26 日,三人被刑事拘留。

经审讯,我省网监部门查明陈某等三名犯罪嫌疑人合作制作、销售、使用冒险岛游戏外挂进行非法牟利的经过如下: 2005 年 3 月,陈某从国外的游戏论坛上学会了编写游戏外挂程序,编写出了第一个冒险岛游戏的外挂程序并开始出售。该外挂程序直接篡改了游戏的正常功能,破坏了游戏的公平性,损害了绝大多数没有使用该外挂的游戏玩家和游戏运营商的利益。

2005 年 4 月,莫某通过 QQ 聊天认识了陈某,开始购买陈某的外挂用来玩游戏,每个外挂价格 10 元。 2005 年 6 月起,莫某开始使用陈某的外挂经营游戏代练,后来因外挂价格涨到几百块钱一个,莫某为降低代练利润,向陈某提议共同经营代练,陈某负责提供外挂,他自己负责使用外挂经营代练,并许诺所得 20% 付给陈某。这种模式一直持续到两人被拘留。 2005 年年底,陈某还制作了《冒险岛》游戏的命名为“冒险之星”的另一个外挂程序,并在“天空软件”网站上出售。 2006 年 10 月左右,犯罪嫌疑人王某在网上认识陈章后,两人商定,王某作为陈某《冒险岛》外挂的“总代理”负责销售。王某把陈某的外挂命名为“小强”外挂,在冒险岛游戏里公开叫卖。

2 月 17 日 ,涉嫌非法经营罪的犯罪嫌疑人陈某、莫某、王某经检察院批捕并羁押。目前此案仍在继续侦查当中,将在近期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